赫美集团: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0-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12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广核核技术发
展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2,700 万元人民币,本次贷款为续贷业务。公司将为上海欧蓝
本次贷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为 2,7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欧蓝股权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欧蓝 100%股权,公司为上海欧蓝原贷款提供续担
保。经协商,公司为上海欧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茗支行以及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四家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期限延长,具体情
况如下:
银 行 借款方 原授信截止时间 本次延长期限 额度(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两年
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 上海欧蓝 2018 年 4 月 3,855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二营业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海欧蓝 2018 年 4 月 截至 2018 年 9 月 8 日 3,134
司静安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一年
上海欧蓝 2018 年 5 月 7,000
限公司上海龙茗支行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一年
上海欧蓝 2017 年 11 月 1,000
司上海卢湾支行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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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为上海欧蓝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结合上述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为
上海欧蓝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银 行 借款方 授信期限 额度(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两年
上海欧蓝 6,800
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
上海欧蓝 截至 2018 年 9 月 8 日 5,346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
上海欧蓝 8,000
上海龙茗支行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一年
上海欧蓝 5,000
卢湾支行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一年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欧蓝 2,700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06 日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 225 号 3 幢底层
6、 法定代表人:于阳
7、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纺织品、皮革制品、针棉制品、家用电器、五金交
电、工艺品(除金)、百货、办公用品、建筑装璜材料、钟表、眼镜及配件(隐形
眼睛及护理液除外)、日用化学品、化妆品、金银饰品的销售,服装设计,投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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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经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 财务状况
项目(单位:万元) 2017年4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2,877.88 31,704.87
负债总额 31,604.16 29,499.26
净资产 1,273.72 2,205.61
项目(单位:万元) 2017年1-4月 2016年
营业收入 17,181.45 50,218.06
营业利润 -1,339.46 -1,575.80
净利润 -931.88 -853.4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欧蓝 100%股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协议
1、 担保方:公司
2、 被担保方:上海欧蓝
3、 债权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 担保期限:一年
6、 担保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担保协议
1、 担保方:公司
2、 被担保方:上海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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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4、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 担保到期时间:2018 年 9 月 8 日
6、 担保金额:5,346 万元人民币
(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担保协议
1、 担保方:公司
2、 被担保方:上海欧蓝
3、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4、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 担保期限:两年
6、 担保金额:6,800 万元人民币
(四)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茗支行担保协议
1、 担保方:公司
2、 被担保方:上海欧蓝
3、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茗支行
4、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 担保期限::一年
6、 担保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担保协议
1、 担保方:公司
2、 被担保方:上海欧蓝
3、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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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 担保期限:一年
6、 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五、 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上海欧蓝是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二级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
顺利开展其经营业务。上海欧蓝向银行及相关机构申请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累计担保额度为 108,646 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实际担保金额为 77,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6.23%。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2,7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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