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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赫美集团: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2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公

司大股东郝毅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61,101,3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58%)的股东郝毅先生(离

任董事,离职日期:2017年12月27日,任期原定结束日期:2019年8月31日)计

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5%),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郝毅

    2、 截止本公告日,郝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101,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1.58%。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郝毅            董事(已离任)        61,101,341                11.58%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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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股份来源:郝毅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公司实施

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5%。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

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6、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在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承诺已于2017年9月21日履行完毕。郝毅先生

在承诺期间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

    3、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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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