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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8-29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一)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遵守证监发字[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二、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 年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50,000 万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
内短期、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此事项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宋公利   裴文谦   黄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