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19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关 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 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涛 张文祥 王凤岐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