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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德化工: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02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2018年度本人对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8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的次   委托出席的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
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3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
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3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2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半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8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8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12月1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回
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
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
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3、监督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以切实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提高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对本
人过往工作给予的配合和支持。祝公司及所有投资者身体健康,万事顺利!为方
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E_mail:zhang19541001@126.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建华
                                                          2019年3月30日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2018年度本人对本人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8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的次   委托出席的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
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3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
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3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2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半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8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8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12月1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回
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
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
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3、监督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以切实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提高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年,希望公司稳扎稳打,进
一步强化安全环保意识,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
式:E_mail:sxlym910@126.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李玉敏
                                                       2019 年 3 月 30 日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2018年度本人对本人任期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8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的次   委托出席的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
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31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
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3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28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半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8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8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12月1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回
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
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
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3、监督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以切实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提高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8年,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_mail:13777527658@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晓东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