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10-2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童乃斌            路国平          万尚庆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