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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剑股份”)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3 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使
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5.50
元/股,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18,181,81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2.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
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
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7 月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每日 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 8 号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武振生
    邮政编码: 241008

                                     1
   联系电话: 0553-5316355
   传真号码: 0553-5316577
   电子邮箱: wang@shen-jia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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