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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5.50 元/股;并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
055),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2,365,1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8%,最高成交价为 3.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6,328,096.13 元(不含
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
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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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 年 12 月 5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510.54 万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 5 个交易
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 2,510.54 万股的 25%,即 627.64 万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
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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