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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5 月 11 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中科阅深科

技有限公司之间 2020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800 万

元。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

公司 2020 年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参股公司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阅深”)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累计

总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2019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同

类交易。

    本议案审议时,李志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拟向中科阅深采购软件,预计累计总金额 800 万元,交易定

价原则参照市场价。2020 年初至今,上述交易尚未实际发生。2019 年度公

司控股子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11 层 1104-2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北京汉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9%,北京文自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43.35%,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5%。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李志峰先生为中科阅深法定代表人、董事、

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10.1.3 条第三款规定,

中科阅深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科阅深总资产为 1,052.56 万元,净资产

为 1,032.5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8,746.42 元,净利润为-466.90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科阅深总资产为 1,016.07 万元,净资产为
1,008.3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24.18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中科阅深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核心技术团队来自于中科院自动化所,其手写体文稿识别技术居于

业内领先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采购其软件,其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

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往来,

与公司投资目的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

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材

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限公司之间 2020 年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

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进行,预计累计总金额 800 万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

公司 2020 年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参股公司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

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预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交易

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