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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7-6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955 号)核准,向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322,58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99,999,984.00 元,发行费用共计 14,216,981.13 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985,783,002.87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6]330900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先后共开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为:

序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专户对应的项目或用途    账户状态
号
     浙商银行股份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
1    有限公司杭州   3310010010120100637430                            正常使用
                                             目
     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
                                             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
2    有限公司钱江   3301040160005474815                               正常使用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                            增资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
3    有限公司杭州   3310010010120100676143   网技术有限公司用于能源   正常使用
     分行                                    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浙江泰隆商业
                                              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
4      银行股份有限    3302010120100047593                              正常使用
                                              设项目
       公司杭州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该 3,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及由公司董
事长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详见 2017 年 11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64)。
       在已开立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基础上,公司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小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申请开立专用结算账户用于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
设项目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专户账号:3302260120100010826。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小营小微企业专营支
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
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的前提下,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将首次开立存储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分笔转为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利率(人民币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期限
                                                                        结算)

        杭州银行股份有   25,000,000.00       2016-09-28—2017-09-28   2.055%
 1
        限公司钱江支行   10,000,000.00       2016-09-28—2017-03-28   1.781%
                         250,000,000.00      2016-09-28—2018-09-28   2.877%
        浙商银行股份有
 2                       250,000,000.00      2016-09-28—2017-09-28   2.055%
        限公司杭州分行
                         100,000,000.00      2016-09-28—2017-03-28   1.781%
                         50,000,000.00       2016-09-28 起息           七天通知
                         30,000,000.00       2016-09-28 起息           一天通知

       公司分别将 2017 年 3 月 28 日和 2017 年 9 月 28 日到期后的部分募集资金专
户资金再次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利率(人民币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期限
                                                                         结算)
                         100,000,000.00      2017-03-28 起息           七天通知
        浙商银行股份有
 1                       230,000,000.00      2017-09-28 起息—约定日   按约定
        限公司杭州分行
                         20,000,000.00       2017-09-28 起息           七天通知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将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
存储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利率(人民币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期限
                                                                         结算)

        浙江泰隆商业银   20,000,000.00       2017-07-03—2018-01-03    1.82%
 1      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40,000,000.00       2017-07-03—2018-07-03    2.1%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将本次新增开立存储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
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利率(人民币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期限
                                                                         结算)
        浙江泰隆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3,000,000.00       2017-11-14—2018-05-14    1.82%
        杭州小营小微企
        业专营支行

       五、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在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
存单到期后,公司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
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不可转让。
       3、公司不得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定期存款
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进行存放,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