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8-5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
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
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述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恒节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节能”)与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小桔新能源”)于近日就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服务的购销事宜签订了《小
桔&中恒充电设备采购协议》。
    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CF8F83
    法定代表人:杨峻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8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安装机械设备;企
业管理咨询;销售汽车、机械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电气设备、金属材料(不含
电石、铁合金)、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配件;汽车租
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关联关系:小桔新能源与公司及中恒节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协议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小桔新能源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没有业务
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
    小桔新能源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小桔新能源与中恒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北京小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中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按协议中约定向乙方采购充电设备,签约
的采购金额约为人民币3,034万元,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和甲方指定合作伙伴与
乙方签订的全部采购订单的合计数量为准。
    3、采购方式
    甲方将通过本协议第三部分《产品订单》的形式向乙方明确具体采购内容。
甲方指定的合作伙伴可通过向乙方提交订单的方式采购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在协
议有效期内,若甲方和/或甲方合作伙伴后续新增采购需求的,甲方和/或甲方合
作伙伴将以新的订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新的采购需求。
    4、付款方式
    每一订单中明确的设备采购价格为含税价格,就各订单项下产品采购价款的
支付方式以及比例等,以各订单约定为准。
    5、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货款的,按应付未付货款支付万分之一/日的标准
支付逾期违约金。若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
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不符合前述约定的设备货值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若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未及时交货部分货值
总额的万分之一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延迟超过15天的,乙方应当按照未及
时交货部分货值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
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协议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恒节能主营业务涵盖了节能产品、新能源技术、电力设备技术、电动汽车
充电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电动汽车充电站系统设
计及工程施工以及充电站系统的运营管理等,并协同公司云平台优势形成充电设
备的智慧运维管控。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全资子公司中恒节能在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突破,对
后续扩展充电设备运营业务具有重要意义。本次项目合作也将强化公司在线下运
营的市场覆盖和业务布局,挖掘潜在的客户价值,为公司充电桩业务增长起到积
极的促进作用。
    上述协议的签约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034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3.50%。如顺利执行该协议,将为中恒节能相应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
利润提供支撑,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
而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市
场,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
的影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双方将按相关程序协商后签署正式的协议,
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协议为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后续进展或
未达预期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减持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小桔&中恒充电设备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