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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3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公司实际控制人
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计划在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374,3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8%)。
    截至2019年6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包晓茹女士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于2019年6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31)。
    公司于近日收到朱国锭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国锭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5,6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99%。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国锭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及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等。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1日     9.43      2,000,000         0.35%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2日     9.80      1,500,000         0.27%
  朱国锭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3日     9.61      1,800,000         0.32%
              集中竞价    2019年6月14日     9.73       300,000          0.05%
   合计         -               -             -       5,600,000           0.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以来,朱国锭先生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17,600,000股,包晓茹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其合计股份变动占公司
总股本的3.1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497,250    8.07%     39,897,250      7.08%
  朱国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122,937    6.05%     28,522,937      5.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74,313    2.02%     11,374,313      2.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
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朱国锭先生及包晓茹女士首次减持之日起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
    3、本次减持后朱国锭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朱国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