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8-02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7-06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19日至8月1日期间停牌,详见公司2017
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2);2017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63)。
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
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规定(以下简称“209号文”):
“公司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但控股子公司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的企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规定的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行为,按照
本办法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公司因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
备有限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相关证书,公司需履行军工事项审查。
截至2017年8月1日,公司已完成军工事项审查申报工作,相关审查正在进行
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为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台海核电,证券代码:002366)自2017年8月2
日开市起复牌。
按照209号文关于“……未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查,上市公司不得公
告有关预案,以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法定程序”规定,公司股票复牌后,
将继续积极推进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工作的开展,争取尽快完成军工事项审
查。在通过军工事项审查之后,公司将立即启动其他后续法定程序并披露发行预
案。
本次军工事项审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审查进度并及
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