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 n,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7CDA1044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于2015年8月 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 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台海核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 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台海核电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台海核电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台海核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5 年8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及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38 号)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0 月 20 日更名为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27,55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0.16 元。 本公司实际已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27,559.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股份直接相关的费用 32,132,765.25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867,234.7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出具大信验字【2015】第 3-00045 号验 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7 年 9 月 30 日余额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 恒丰银行 8535320101 267,867,234.75 10,681.61 电设备有限公司 莱山支行 22600781 合 计 267,867,234.75 10,681.61 2.超募资金 2015 年进行资产重组时,公司留下的不构成业务的流动资产中包括超募资金账户结 余金额 23,956.93 万元(含利息)。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超募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7 年 9 月 30 日余额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001014210041707 771,051.09 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7 年 9 月 30 日余额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 恒丰银行莱山支行 853532010122805551 217.58 电设备有限公司 合 计 771,268.67 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318.49 募集资金总额: 50,743.6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31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5 年: 12,122.89 2016 年: 24,057.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7 年 1-9 月: 15,138.5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预 金额与募 定可使用状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集后承诺 态日期/或 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 的差额 完工程度 一、承诺投资项目 1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26,786.72 26,786.72 26,916.27 26,786.72 26,786.72 26,916.27 129.55 2017 年 6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786.72 26,786.72 26,916.27 26,786.72 26,786.72 26,916.27 129.55 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超募资金投向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600.00 7,600.00 7,600.00 7,600.00 -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600.00 7,600.00 7,600.00 7,600.00 - 截至本报 告期末,已完 3 主蒸汽管道项目 主蒸汽管道项目 9,200.00 9,202.22 9,200.00 9,202.22 2.22 工61.98%,预 计完工时间 为2019年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4,400.00 24,402.22 24,400.00 24,402.22 2.22 合计 26,786.72 51,186.72 51,318.49 26,786.72 51,186.72 51,318.49 131.77 注释:累计使用额超过募集净额,系募集资金使用前产生的利息所致。 4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31.77 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 入承诺投资项目所致。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6 个月。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7)。 (2)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 14,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及 2016 年 9 月 20 日,分次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3 个月。2016 年 8 月 26 日发布了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2016 年 9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归 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3)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 3 个月。2016 年 12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归还 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 78.20 万元,全部为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0.15%,分别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 部募集资金专户和恒丰银行莱山支行募集资金监管户,未来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截止日 截止日投资项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累计实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预计效益 现效益 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 2016 2017 年 1-9 月 1 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 - 12,306.00 - - - - 否 2 主蒸汽管道项目 - 4,312.19 - - - - 否 注释:1、核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工程项目于 2017 年 6 月完工,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项目尚未实现效益。 2、主蒸汽管道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 2019 年,尚未完工。 3、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4、效益是指净利润。 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 一致。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