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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海核电: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08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7,057,3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5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9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9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355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2           08*****832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3           08*****882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4           08*****913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5           08*****839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 6 号 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炳旭
       咨询电话:0535-3725577
       传真电话:0535-3725577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