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7-12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9-030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
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司法冻结 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冻结时间
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致行动人
9,800,000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28 2.60%
烟台市
是 76,600,000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4-17 20.29%
台海集团
59,055,11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9-05-09 15.64%
有限公司
192,910,996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05-29 51.10%
合计 338,366,114 —— —— 89.63%
2、股份累计被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台海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377,530,38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3.54%。台海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342,140,000
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 90.6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4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 365,766,114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6.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8%。
3、情况说明
部分金融机构因融资业务纠纷,迫于内部风控要求,在未与台海集团提前沟
通的情况下,单方面采取司法措施强制冻结台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台海集团为
维护公司形象及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避免出现遗漏及错误,
积极与相关法院确认冻结情形,因涉及多地法院,手续较多、时间较长,致使未
能及时将冻结事项告知公司并对外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
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