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9-05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部分股票,数量为 10,475,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8 号),核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曾用名“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 270,501,116 股已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 司总股本增至 404,001,116 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 29,527,559 股已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433,528,675 股。 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3,528,6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1 元人民币(含 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7 年 7 月 5 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433,528,675 股增至 867,057,350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0,475,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韵金属”)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满后,前一年度的《盈 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整体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可以解禁。 经核查,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因此,本次交易可以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2014 年 12 月,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台海集团、泉韵金属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针对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 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 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①本人/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 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 竞争。 ②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 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③若未来上市公司在核电主管道及包括泵体、阀体、堆内构件等在内的核电 相关主部件方面,与台海集团及其下属包括法国玛努尔在内的任何企业间构成竞 争,台海集团承诺将下属相关企业通过并购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移订单 或分包订单等方式),将上述业务所涉资产、人员或市场、订单转移给上市公司 或处置相关业务及资产,以保证放弃与上市公司进行竞争的机会。 ④若未来上市公司基于自身材料优势、技术进步、市场拓展等需要,拟进入 军工、航天、能源、海工装备、核废料处理等相关领域,或已具备相关技术、市 场、客户,由此导致上市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下属包括法国玛努尔在内的任何企 业间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台海集团承诺将下属相关企业通过并购或其他方式, 将上述业务所涉资产、人员或市场并入台海核电或处置相关业务及资产,以保证 放弃与台海核电进行同一市场竞争的机会。 (2)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因此而取得的 相关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3)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经核查,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实际控制人王雪欣及其一致 行动人台海集团、泉韵金属针对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就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 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 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 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 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因此而取得的 相关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4)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经核查,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更好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台海集团、泉韵金属做出承诺,本次交易完 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①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除上市公司外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②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 ③保证承诺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 法的程序进行,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 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①保证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②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 的资金使用。 ③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 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④保证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3)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①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 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②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承诺 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4)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②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①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 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承诺人。 ②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避免与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 同业竞争。 ③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④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 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 独立性。 经核查,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不减持承诺 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台海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使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增加的,亦遵守上述承诺。 经核查,泉韵金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亦不存在对其提供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475,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质押/冻结股份数 序号 股东全称 总数(股) 总数(股) 量(股) 1 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 10,475,932 10,475,932 10,475,932 合计 10,475,932 10,475,932 10,475,932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本次变动数 通前 通后 股份类型 比例 比例 股份数(股)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77,711,651 43.56 10,475,932 367,235,719 42.35 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65,325 0.01 65,325 0.01 首发后限售股 377,646,326 43.55 10,475,932 367,170,394 42.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9,345,699 56.44 10,475,932 499,821,631 57.65 三、股份总数 867,057,350 100 867,057,350 100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