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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力电梯: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9-18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7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7,652,68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9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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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07                    王友林
     2                   01*****684                    朱奎顺
     3                   01*****315                    朱美娟
     4                   01*****395                    顾兴生
     5                   00*****320                    沈舟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9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
    咨询联系人:邹韵倩
    咨询电话:0512-63293967
    传真电话:0512-63299905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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