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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翼科技: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3-3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艳梅)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王艳梅,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6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2016年7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已达三年,并于2016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

届选举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本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下

简称“2016年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及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审议

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通讯方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议类型                                     式参加会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出席会议
                                                     议次数

         董事会               11          10            1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6 年 2 月 17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       2016 年 3 月 29 日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16 年 3 月 29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6 年 7 月 7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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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6 年 7 月 26 日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6 年 8 月 1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6 年 8 月 17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6 年 9 月 28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2016 年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

    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

    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6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

        在 2016 年度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夏传武、魏代英、陈新民、曾兆豪、昌智、王艳梅、易庆国、王平为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艳梅、易庆国、王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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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

加审计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

行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内审报

告及工作计划均做了认真的审议,对内部审计部门做了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在2015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5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

题,对公司2016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6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5、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

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16 年任职期内,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提供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
有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公司支付本人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
获得额外的、未经披露的其他利益。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艳梅
                                                   2017年3月29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庆国)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易庆国,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6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2016年7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已达三年,并于2016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

届选举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本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下

简称“2016年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及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审议

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通讯方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会议类型                                     式参加会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出席会议
                                                     议次数

         董事会               11          10            1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6 年 2 月 17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       2016 年 3 月 29 日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16 年 3 月 29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6 年 7 月 7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2016 年 7 月 26 日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6 年 8 月 1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6 年 8 月 17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6 年 9 月 28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2016 年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

    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

    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6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6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

    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购注销已不符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等重要事项。

    同时,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提名委员

会工作,认真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夏传武、魏代英、陈新民、曾兆豪、昌智、王艳梅、易庆国、王平为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艳梅、易庆国、王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在2015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5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

题,对公司2016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16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5、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
供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
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公司支付本人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
获得额外的、未经披露的其他利益。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易庆国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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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王平,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16年7月26日开始。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2016年任职期间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本人自2016年7月

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16年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及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审议

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               5          5             0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2          2             0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6 年 7 月 26 日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6 年 8 月 1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6 年 8 月 17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6 年 9 月 28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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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

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

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四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

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

划均做了认真的审议,对内部审计部门做了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题,对公司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内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
供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
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公司支付本人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
获得额外的、未经披露的其他利益。


    八、其他事项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平
                                              2017年3月29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斌)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张学斌,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16年7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

达6年,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7月26日之后不再连任。2016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2016年任职期间积极出席了

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

现将2016年本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以下简称“2016年任职期内”)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及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审议

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5             1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审计委员会             3          3             0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内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重大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6 年 2 月 17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      2016 年 3 月 29 日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16 年 3 月 29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6 年 7 月 7 日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

了现场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

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 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三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对

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

划均做了认真的审议,对内部审计部门做了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研讨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回购注销未达

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等重要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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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在2015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5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

题,对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内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

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内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5、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6年任职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履行职务有效行使职权的情况
    2016年任职期内,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
供独立董事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未有
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发生。
    公司支付本人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
获得额外的、未经披露的其他利益。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学斌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