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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翼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3-3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卓翼科技 2017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履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此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

 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卓翼科技 2017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

     二、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2017 年度预计           2016 年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参股公司的委托加              不超过 6,000 万   527.5 万元人          0.20
                       朝歌科技
  工、原材料采购等                   元人民币          民币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蒋文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200 万元

     设立时间:1993 年 2 月 3 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海泰大厦 17 层 1717 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网络传媒的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服务;销售计算机、通信

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财务情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97,696,212.52

元,负债总额为 329,660,212.17 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193,711,273.81 元,净资

产为 268,036,000.35 元;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926,673,196.38 元,营业利

润为 38,741,250.98 元,净利润为 44,880,522.96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8,636,267.18 元 (以上财务数据摘自朝歌科技 2016 年年度报告) 。

    (二)关联关系

    朝歌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蔚女士为朝歌科技的董事,

因此,朝歌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朝歌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

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17 年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接受朝歌科技的委托加工、原材料采购

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

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

理地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

务的独立性,同时,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决策程序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结算价格,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及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卓翼科技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卓翼科技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飞               任兆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