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06-2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281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7 年 2 月 24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3-4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7]002813 号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卓
翼公司)编制的截止2017年2月24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深圳卓翼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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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7】002813 号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卓翼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卓翼公司截止
2017 年 2 月 2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卓翼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晓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晨艳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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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2 月 24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深圳
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769,204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81 元。截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769,204 股,募集资金总
额 755,767,483.24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46,767,483.24 元,已由东兴证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账号为 44250100009300000945 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账号为 79060155200001763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6,769.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950,714.0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20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1 智能制造项目 35,000 35,000
2 创新支持平台项目 21,000 16,576.7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 24,000
合 计 80,000 75,576.75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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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7 年 2 月 24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
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6 年签订采购合同,并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5 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2,847,815.2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序 募投项目名 已预先
号 称 投入资金 设备购置
租金 人员工资 材料采购
及安装
智能制造项
1 9,199,052.41 --- --- 2,819,494.00 6,379,558.41
目
创新支持平
2 3,648,762.85 2,878,762.85 770,000.00 --- ---
台项目
合 计 12,847,815.26 2,878,762.85 770,000.00 2,819,494.00 6,379,558.4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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