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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翼科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7-08-2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为了改善业务结构、加
速公司转型、尽快实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目标,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夏传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杨依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
的运营管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一、拟聘任高管简历以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杨依明先生简历:杨依明先生,1972 年出生,香港永久居民,1989 年-1993
年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 年获得东
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美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历任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TCL 海外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深圳欧菲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紫光展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杨依明先生已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同时还兼任长园集团(股票代码 600525)的独立董事、瑞凌股份(股票代码
300154)的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依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杨依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杨依明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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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一百四十六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规
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之情形。
    2、杨依明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杨依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同意聘任杨依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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