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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翼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9 月 20 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爱武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书面表
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
决策合法、有效,《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
施《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
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
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升公司在
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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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2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2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核实<深圳市卓
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
司),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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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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