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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股5%以下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股 5%以下股东协
          议转让部分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亚太药业”)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
集团”)、公司第二大股东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亚太集团
全资子公司,系亚太集团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
持股 5%以下股东钟建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协议转让给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节信”)、
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医药”)。
    2、本次股份转让前,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7%;第二大股东亚太房地产持
有公司股份 54,1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0%,股东钟建富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本次股份
转让后,亚太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 108,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5%;亚太房地产持有公司股份 40,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8%,钟建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珠海节信将持有公司 27,000,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国研医药将持有公司 27,000,000 股股

                             -1-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
让过户手续,且股权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全部完成。
    5、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是否能
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接到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钟建
富的协议转让通知,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分别与珠海节信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珠海节信转让其持有的部分亚
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亚太集团向珠海节信转让的股份数为
1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占其持有亚太药业股份的
9.40%,亚太房地产向珠海节信转让的股份数为 13,5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52%,占其持有亚太药业股份的 24.93%;亚太集团、钟
建富分别与国研医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向国研医药转让其持有的部分亚太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亚太集团向国
研医药转让的股份数为 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占其
持有亚太药业股份的 15.32%,钟建富向国研医药转让的股份数为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占其持有亚太药业股份的
35.52%。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 12.50 元,转让
价款共计人民币 675,000,000.00 元,其中归属于亚太集团的转让价
款 为 443,750,000.00 元 , 归 属 于 亚 太 房 地 产 的 转 让 价 款 为
168,750,000.00 元,归属于钟建富的转让价款为 62,500,000.00 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亚太集团     143,600,000         26.77         108,100,000         20.15

亚太房地产     54,162,000         10.10         40,662,000          7.58

  钟建富       14,076,000         2.62           9,076,000          1.69

 珠海节信          0                0           27,000,000          5.03

 国研医药          0                0           27,000,000          5.03

 其他股东     324,656,456         60.51         324,656,456         60.51

   合计       536,494,456          100          536,494,456         100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浙江亚太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转让方一
     (1)公司名称: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碧水苑西区
     (3)法定代表人:陈尧根
     (4)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303174994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业务范围:生产:化纤织品、服装;经销:轻纺原料、
建筑材料、五金机械;下设制药有限公司、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实
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8)经营期限:2001 年 7 月 6 日至 2031 年 7 月 5 日
     (10)股东持股情况:陈尧根持股 92.67%、钟婉珍持股 7.33%
     2、转让方二
     (1)公司名称: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2)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弥陀

                                    -3-
    (3)法定代表人:陈尧根
    (4)注册资本:36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04497297M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港越路坯布市
场停车服务;坯布市场物业管理。
    (8)经营期限:1996 年 7 月 22 日至长期
    (9)股东持股情况: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3、转让方三
    姓名:钟建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621196605******
    通讯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越都名府歌湖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钟建富先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本次转让的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受让方情况
    1、受让方一
    (1)公司名称: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9702
    (3)法定代表人:傅治安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0Q8B9A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业务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保设备批发;货物进


                               -4-
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环保技术推
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市政设施管
理;大气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金属结构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
储);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销售本公司生产
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沼气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电力供应;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
理;改装汽车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
车发动机制造)。
    (8)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3 日
    (9)股东持股情况:广东财浪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2、受让方二
    (1)公司名称: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和平西路青年城
邦园 3 栋 1009
    (3)法定代表人:沈琳琳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39952C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业务范围:医药技术研发
    (8)经营期限:2014 年 05 月 30 日至长期
    (9)股东持股情况:浙江富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3、上述两家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转让方与受


                               -5-
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钟建富
     受让方: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
司
     2、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
     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分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珠海节信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00,000 股、13,500,000 股;亚
太集团、钟建富分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国研医药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00,000 股、5,000,000 股,合计转让
5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7%。
     3、本次股份转让价格
     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50 元,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6.75 亿元。
     4、本次股份转让款项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拟转让股份的转
让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2.50 元 , 股 份 转 让 总 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675,000,000.00元。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珠海节信分别向亚太集
团、亚太房地产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687.50万元、1687.50万元,
国研医药分别向亚太集团、钟建富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2750万元、
625万元,余款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5、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于 2018 年 7 月 9 日。
     6、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6-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股份的交割
    协议各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股份转让确认书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或其
他类似证明文件),受让方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或其他类似
证明文件)时协议项下的股份交割完成。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 IPO 时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绍兴柯桥亚
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权。
    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 IPO 时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
有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亚太集团有
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上述
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期间内,亚太集团及亚太房地产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两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并且其在辞去公司董事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


                             -7-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钟婉珍女士 IPO 时承诺: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间接持有
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亚太集团有限
公司的股权,也不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上述锁
定期满后,在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期间内,亚太集团及亚太房地产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该两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并且其在辞去公司董事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
量占其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股东钟建富先生 IPO 时承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钟建富先生自 2010 年 12 月 22
日开始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
股份锁定承诺。
    六、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上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8-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
份,将为公司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
同时也将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
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
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