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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6,500 万元(含 96,500 万元)资金,用于“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
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于 2019 年 1 月 3 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的创新药研究进展如下:
    (1)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已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药证书申请程序,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向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了生产前(PRE-NDA)会议申请相关资料,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该项目尚未取得正式受理号;(2)化学 1 类新
药 CX3002 已于 2018 年 8 月获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伦理
批件,目前正在开展 I 期临床试验。本公司预计上述项目研发成功并
上市后将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为公司带来可观收益。由于新药研
发具有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研发进程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
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关于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2018 年
9 月 25 日,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5,364,900 股、5,36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1.00%;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11 月 29 日期间,陈奕琪女士、陈佳琪
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2,635,100 股、2,635,1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
年同期增长 0.00%~20.00%(上年同期盈利 20,215.21 万元),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15.21 万元—24,258.25 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情形。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