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太药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亚太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41 号)(以下简
称“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针对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
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明确说明被冻结的账户不属于主要银行账户的原
因。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序                                                                      实际冻结金额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号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浙江亚太药业                                        募集资金专
1                     股份有限公司     1951******8887                    4,836.73
       股份有限公司                                            户
                      绍兴柯桥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
       浙江亚太药业                                        募集资金定
2                     有限公司绍兴   20000**********5386                 4,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期存款户
                      柯桥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
3      浙江亚太药业                  20000**********5386   定期存款户    1,600.00


                                          1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绍兴
                  柯桥支行

    上述被冻结账户中,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的人民币账户(账号:20000**********5386)系公司定期存款户,
其中 1,600 万元定期存款系公司流动资金定期存单,4,000 万元募集
资金定期存款系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的定期存单;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人
民币账户(账号:1951******8887)系募集资金专户,其为公司募投
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一,因此,部分定期存
款账户和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未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
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上述账户不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银行账户,本次部分账
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重大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请具体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的影响,并说明是否已触发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请律师发表明
确意见。
    如是,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 13.3.3
条的相关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意见并对外披露。
    公司上述被冻结的 3 个账户不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银行账户,
该 3 个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因此并未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一)
款“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
正常”、第(二)款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 见 2020 年 1 月 18 日公 司在 指定信 息披 露媒 体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
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
                                 2
项。
   1、公司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省科投”)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公司
正积极与湖北省科投进行协商。
   2、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