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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18 日-2018 年 4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9 日 9:30 至 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4 月 18 日 15:00-2018 年 4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 1 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红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3 名,代表公司股份 728,421,39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3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6
名,代表公司股份 707,190,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296%;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7 名,代表公司股份 21,230,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5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 名,代表公司股份 22,337,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
份总数的 2.215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336,7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
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7,114,9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7%;
反对 1,306,4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3%%;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1,030,7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514%;反对 1,306,4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86%;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7,638,0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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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782,958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8%。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28,421,0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2,336,7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3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作了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章击舟
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王陆冬女士代为述职。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
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智娟女士和王莹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相关议案

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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