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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03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1: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
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
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计 7,194,288.23 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
销。截至拟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 5,517,962.08 元,剩余账
面价值 为 1,676,326.16 元 。本 次核 销应收 款项 预计影 响公 司 2019 年 度损益
1,676,326.16 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决议程序
合法、依据充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1
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0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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