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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祥耀)2019-04-3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2018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
    为,2018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
    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故 2018 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
    公司其它重大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18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
    东大会,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
    建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相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汪祥耀                  5                      5                    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
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意
序号   董事会名称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关于董事会提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1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
 2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见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3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和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5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
 6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购品种的独立意见

 7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9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
10     四届十二次   2018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保的独立意见

11     四届十三次   2018 年 5 月 16 日    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
12     四届十四次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13     四届十四次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4     四届十四次   2018 年 8 月 28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研发费用归集方
15     四届十五次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同意
                                          法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表意
序号     董事会名称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6       四届十六次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在任期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本人还与董事会其他三位独
立董事一起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考察项目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
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年报审计中的问题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或电话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真
实情况。
       5、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十分重视对自身履职能力的继续提高,2018
年,本人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
时参加公司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对股东合法权益维护方面和公
司法人结构治理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有助于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保护。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18
年,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
司 2018 年一季报》、《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股东、各位董事、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
人 2018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独立意见
和建议。




                                                           独立董事:汪祥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