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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创高新: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8-08-11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66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首次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创高
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增持公司股票计
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收到国创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计划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5 元/股。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3、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股数占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使用资金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总股本比例
                                 (股)      (元)       (元)
                                                                            (%)

国创集团    2018 年 2 月 13 日   2,050,000     6.73     13,806,416.64       0.2237

国创集团    2018 年 2 月 14 日   1,680,613     7.16     12,036,095.74       0.1834

国创集团    2018 年 3 月 20 日   3,017,100     8.05     24,286,278.24       0.3293

           合计                  6,747,713     7.43     50,128,790.62     0.7364
   4、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数比例

  国创集团         331,289,392          36.15%      338,037,105          36.89%


    5、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国创集团以上股份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已完成增持计划,且在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国创集团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 国创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
要约申请的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主要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律师核查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发表了专项核
查意见,律师认为: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增持股票相关事项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
免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