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创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
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曾国安      张 宁      刘志宇         张志宏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