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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10-10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6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滨州市宏诺新材料
有限公司(原滨州市滨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宏诺”)、惠民县汇宏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汇宏”)、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邹平宏发”)、滨州宏展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宏展”)、邹平县
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汇盛”)2017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与
2017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前方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现因铝价上涨,公司需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共计6,000万元。增加
后,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滨州宏诺、惠民汇宏、邹平宏发、滨州宏展及邹平
汇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
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
      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增加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原预计                 现预计     截止披露    2016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人                易定价   2017 年度   新增金额    2017 年度   日已发生    年实际
    别                     内容
                                      原则   交易金额                  金额        金额      发生额
                         购买液态   市场价
             邹平汇盛                        20,300.00    1,700.00   22,000.00   16,890.32     0.00
向关联人采                 铝等       原则
  购原材料               购买热轧   市场价
             邹平宏发                         9,200.00    4,280.00   13,480.00    9,854.14     0.00
                           卷等       原则
向关联人提               租赁变电   市场价
             滨州宏诺                             0.00       20.00       20.00        2.85     0.00
  供租赁                   站土地     原则
                  合计                       29,500.00    6,000.00   35,500.00   26,747.31     0.00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赵前方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制品生产技术的研发,铝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及销售;
      交通用铝合金材料加工销售,高精铝板带生产销售,铝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劳保及
      办公用品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生产项目不含熔炼;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邹平宏发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36,437.43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578,578.8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7,858.61 万元,2016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52,219.79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91.52 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邹平宏发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46,297.98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592,701.1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3,596.83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08,946.6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261.77 万元。(未经审
计)
       2、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韩店镇会仙五路以北、新民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杜征光
       注册资本:59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结构金属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销售铝矾土;铝锭、铝板、铝
箔、铝带、铝型材压延加工及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项目不
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邹平汇盛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48,184.25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258,786.1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789,398.11 万元,2016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65,798.4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38,318.72 万元。(未经
审计)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邹平汇盛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88,860.00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267,894.2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820,965.74 万元,2017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22,084.9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1,567.63 万元。(未
经审计)
       3、滨州市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滨州经济开发区 220 国道以北
       法定代表人:路来峰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和铝制品的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滨州宏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18,350.17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552,072.8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66,277.35 万元,2016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02,977.2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24,204.35 万元。(未经
审计)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滨州宏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59,222.45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463,844.8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95,377.61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74,017.7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9,100.27 万元。(未经审
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邹平宏发、邹平汇盛、滨州宏诺受同一法人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
公司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从而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邹平宏发、邹平汇盛、滨州宏诺
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
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
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2、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
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2016 年国内整个有色金属走势疲软,有色金属行业的盈利水平持续走低,行业
内多数企业经营工作压力重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铝板
带产品的正常的销售,均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且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上述
日常交易安排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
易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份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其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增加与邹平宏发、
邹平汇盛、滨州宏诺 2017 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经核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决策
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
的定价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