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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0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增加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增加与邹平宏
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宏诺新材料有限
公司(原滨州市滨北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经核查,我们认
为:本议案的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
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



       独立董事:   李存慧   王   新     邓    岩


                                                       2017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