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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远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05-26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 1266 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526,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6,526,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5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
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9,7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二)、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三)、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四)、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五)、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六)、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九)、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16,526,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冯辕先生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201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
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
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李友道律师、陈丹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
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高律股字[2018]第501-20
号】。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