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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2-18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议有关议案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沈会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梁铨先生、郎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梁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吴建琴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经核查,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沈会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梁铨先生、郎
洪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梁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建琴
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的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仁德、王红雯、袁坚刚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