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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箭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票。公司拟以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情况下,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00 万股,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5.83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每日 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 43 号商会大厦 B
座 15 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753-88539880
    传真号码:0753-88539880
    电子邮箱:zhengquan@doublearrow.net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