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双箭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500,000股扣除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927,736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82,314,45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7月13日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18
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29)。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使
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9990230)累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16,927,736股,占截
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428,500,000股的3.9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证监发〔2005〕51号)“第十条: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
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是以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6,927,736股后的总股
本411,572,264股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
致。
    4、自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411,572,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82,314,452.80
元=411,572,264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209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即0.192099元/股=82,314,452.80元÷428,500,00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2099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3
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
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七、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
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29),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7.8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1+n)=(8.00-2.00/10)/(1+0/10)=7.80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八、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 43 号商会大厦 B 座 15 楼
    咨询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咨询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