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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9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17 年下半年,计划使用关联方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
热电”)的电量总计不超过 1,500 万度,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定价依
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
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新增与宏达热电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产品 90%以上出口,美元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结算货
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和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和利率损益,将对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降低
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 2017 年下半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宿玉海                宫本高                路   莹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