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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2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
阅了相关材料,公司就本次重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的理由充分、合理。

    鉴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可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
其关联方,本次交易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议案时应适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宿玉海             宫本高            路   莹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