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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8-01-11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10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股票于2018
年1月9日和2018年1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预计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了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帆医疗,证券代
码:002382)自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
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
(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并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及延期复牌的相关程序。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帆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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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201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71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
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认真回复,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详情请见公司
于2018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
关文件。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蓝帆医疗;股票代码:
002382)于2018年1月8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帆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
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相关详细内容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2、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
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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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时需获得发改和商务主管部门
对本次交易有关境外投资的批准或备案,并获得商务部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事项审查无异议许可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
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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