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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关于董事长及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秘书完成阶段性股份增持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0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秘书
                   完成阶段性股份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接到公司董事长
刘文静女士及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秘书钟舒乔先生的通知,刘文静女
士及钟舒乔先生 2019 年 1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了公司部分股份,至此,刘文静女士及钟舒乔先生完成了本阶段股份增持。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及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资本官、董事会
秘书钟舒乔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刘文静女士及钟舒乔先生增持了公司股份。
    3、资金来源:刘文静女士及钟舒乔先生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买入。
    5、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交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易              持股  股份  成交均               持股
 姓名       职务
                     方 持有股份 比例      数量 价(元/
                                                         持有股份
                                                                      比例
                     式 数量(股) (%) (股)    股)
                                                         数量(股)
                                                                     (%)
                     竞
                     价
刘文静    董事长        2,668,000    0.28 72,300   13.83 2,740,300     0.28
                     交
                     易
               董事     竞
             副总裁     价
钟舒乔                       61,000   0.01   56,000   13.67   117,000   0.01
           首席资本官   交
           董事会秘书   易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刘文静女士及钟舒乔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
规行为。
    4、刘文静女士及钟舒乔先生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届时公司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