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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4-2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6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九年四月




                                                                                             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白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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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35,771,436.14          384,864,033.82                        11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050,438.13            58,400,299.33                       6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0,837,989.31            54,885,835.05                       47.2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4,001,970.05            60,172,360.97                       5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2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2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                    4.01%                        -2.7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178,605,511.67        12,698,487,690.66                        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869,487,389.06         7,798,373,748.98                        0.9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3,307.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337,896.1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834.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71,927.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621.39

合计                                                                 15,212,448.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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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402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淄博蓝帆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90%       326,819,243       179,919,243 质押               277,389,534
限公司

北京中信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80%       190,900,843       190,900,843
心(有限合伙)

蓝帆集团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27%        70,100,000                  0 质押               70,099,900
限公司

中轩投资有限公
                  境外法人               6.24%        60,188,000                  0 质押               51,160,000
司

珠海巨擎秦风鲁
颂股权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4%        30,267,929                  0 质押               24,390,000
(有限合伙)

共青城胜恒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84%        17,707,212        17,707,212
胜恒普惠一期私
募投资基金

国信国投基金管
理(北京)有限
公司-北京华宇
                  其他                   1.62%        15,608,180        15,608,180
瑞泰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江苏疌泉毅达融
京股权并购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0,764,262        10,764,262
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庞增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庞增添 其他                      1.06%        10,250,000                  0
益 3 号私募投资
基金

泰达宏利基金- 其他                      1.06%        10,226,050        10,226,0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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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泰达
宏利价值成长定
向增发 766 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146,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900,000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100,000

中轩投资有限公司                                                       60,1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188,000

珠海巨擎秦风鲁颂股权投资中心
                                                                       30,267,929 人民币普通股          30,267,929
(有限合伙)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10,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50,000
伙)-庞增添益 3 号私募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7,963,394 人民币普通股           7,963,394
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5,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80,000
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5,000,131 人民币普通股           5,000,1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
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                                            4,649,795 人民币普通股           4,649,795
基金(LOF)

                                      (1)公司第一大普通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与第
                                  三大普通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公司
                                  第二大普通股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为重大资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重组交易对手方,与第四大普通股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轩”)均
说明                              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此之外,蓝帆集团、蓝帆投资与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的
                                  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添益 3 号私募投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资基金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0,25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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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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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备注
      货币资金        2,532,217,062.08    1,891,830,600.59       640,386,461.49       33.85%       注1
      预付款项         175,594,649.17      58,431,556.34         117,163,092.83      200.51%       注2
    其他流动资产       52,221,016.23       90,968,855.35         -38,747,839.12      -42.59%       注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5,046,095.92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                                                                                   注4
                       93,625,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
      短期借款         408,422,381.25      149,288,376.07        259,134,005.18      173.58%       注5
      预收款项          2,708,596.50        4,961,780.12          -2,253,183.62      -45.41%       注6
     其他应付款        547,535,376.57      337,242,000.86        210,293,375.71       62.36%       注7
    其他流动负债        4,012,339.37        1,205,741.78          2,806,597.59       232.77%       注8

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40,386,461.49元,较期初增长33.85%,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强货币
资金管理及融资增加所致;

注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7,163,092.83元,较期初增长200.51%,主要系报告期原材料预付
账款增加所致;

注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8,747,839.12元,较期初下降42.5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
收到税费返还所致;

注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的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以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所致;金额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收回理财投资所致;

注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9,134,005.18 元,较期初增长173.5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
行融资所致;

注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253,183.62元,较期初下降45.4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销
售发货所致;
注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0,293,375.71元,较期初增长62.36%,主要系报告期内从母公
司蓝帆投资借入资金所致;
注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806,597.59元,较期初增长232.77%,主要系报告期内欧洲子
公司根据新的收入会计准则产生递延收益所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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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备注
     营业收入            835,771,436.14      384,864,033.82       450,907,402.32      117.16%       注1
     营业成本           481,854,543.58      281,389,522.70        200,465,020.88       71.24%       注2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65,628.00         4,519,715.68         3,145,912.32        69.60%       注3
     销售费用            127,085,545.47       12,819,469.37       114,266,076.10      891.35%       注4
     管理费用            42,068,513.05       14,879,603.38        27,188,909.67       182.73%       注5
     研发费用            42,904,075.79       12,253,765.35        30,650,310.44       250.13%       注6
     财务费用            25,401,630.62        12,829,917.24       12,571,713.38        97.99%       注7
   资产减值损失           2,964,163.68         594,900.86          2,369,262.82       398.26%       注8
     其他收益             5,311,536.33        1,317,713.06         3,993,823.27       303.09%
                                                                                                    注9
    营业外收入           15,925,878.82        3,320,152.65        12,605,726.17       379.67%
    所得税费用           25,371,030.64       -8,193,103.54        33,564,134.18       409.66%      注 10
      净利润            101,248,033.49       58,074,261.54        43,173,771.95        74.34%      注 11

注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0,907,402.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16%,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II”) 、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V”)
所致;

注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0,465,020.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24%,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CH
II、CBCH V所致;

注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45,912.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60%,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
CBCH II、CBCH V所致;

注4: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4,266,076.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1.35%,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CH
II、CBCH V所致;

注5: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7,188,909.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73%,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CH
II、CBCH V所致;

注6: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650,310.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13%,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CH
II、CBCH V所致;
注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571,713.3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99%,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CH
II、CBCH V所致;

注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69,262.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8.26%,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
CBCH II、CBCH V所致;

注9: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993,823.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0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
增加12,605,726.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9.6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564,134.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9.66%,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
CBCH II、CBCH V所致;

注11: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3,173,771.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34%,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CBCH II、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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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CH V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1)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已完成事项

    2018年度,公司完成对CBCH II和CBCH V的并购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5月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淄博
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4号),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2018年5月14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
     2018年6月19日,公司向蓝帆投资发行的179,919,243股股份,向北京中信发行的190,900,843 股股份上
市;2018年9月10日,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98,871,000股股份上市;2018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9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
博临淄支行及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临淄支行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2018年10月8日,
公司以配套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收取现金对价的Wealth Summit Ventures Limited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支付
现金对价合计280,426,383.00美元。至此,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
年3月15日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日后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2、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副总裁顾磊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顾磊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副总裁职务,同时辞去其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辞职后顾磊敏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于 2019 年 3 月
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 03 月 19 日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1)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9 年 04 月 13 日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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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2016 年
           蓝帆集团、
                        易、资金占 避免同业竞争                                         04 月 21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蓝帆投资
                        用方面的承                                                      日
                        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关于同业竞
变动报告                争、关联交                                                      2016 年
           蓝帆集团、
书中所作                易、资金占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04 月 21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蓝帆投资
承诺                    用方面的承                                                      日
                        诺

                                                                                        2016 年
           蓝帆集团、                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
                        其他承诺                                                        04 月 21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蓝帆投资                  的独立
                                                                                        日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承诺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
                                     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
                                     司资金、资产不被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资产重组 蓝帆集团、                  形;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股东。                 2017 年
时所作承 李振平、       其他承诺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2 月 2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诺         蓝帆投资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 日
                                     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
                                     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股东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股
                                     东特别是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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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
                        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或直接、间接对上市公司决策具有重
                        大影响期间/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
                        或撤销。

                        1、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中信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与上
                        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
                        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北京中信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未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共同扩大
                        所能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经营决策等签署
                        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
                        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北京中信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亦不会签署或达成任何与此相关的 2017 年
北京中信   其他承诺     协议或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在上市公 12 月 2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司的日常运作中,北京中信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本次 日
                        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将各自及单独委派股东代表出席会
                        议并独立行使股东表决权,承诺并确保不会相互商议后
                        一致或联合提案或提名,不会相互协商表决意向后再进
                        行表决,亦不会相互间委托股东表决权,即北京中信与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会形成一致
                        行动的意向;北京中信尊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平
                        先生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在李振平先生控
                        制上市公司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上市公
                        司控制权。
                        上述各项承诺在北京中信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
                        在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关于同业竞
                        未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主营
蓝帆集团、 争、关联交                                                        2017 年
                        业务。
李振平、   易、资金占                                                        12 月 2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蓝帆投资   用方面的承                                                        日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诺
                        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通过投资、收购、
                        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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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
                        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
                        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让渡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4、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承诺人将采取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将同业竞
                        争业务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终止同业竞争业务或将
                        同业竞争业务相关资产出售予无关联的第三方等。
                        5、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
                        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
                        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或直接、间接对上市公司决策具有
                        重大影响期间/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
                        更或撤销。

                        1、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
                        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
           关于同业竞
                        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蓝帆集团、 争、关联交                                                       2017 年
                        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李振平、   易、资金占                                                       12 月 2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权益。
蓝帆投资   用方面的承                                                       日
                        4、承诺人确认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诺
                        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5、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或直接、间接对上市公司决策具有
                        重大影响期间/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
                        更或撤销。

                        1、北京中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
           关于同业竞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
           争、关联交 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 2017 年
北京中信   易、资金占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 12 月 2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用方面的承 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日
           诺           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4、北京中信确认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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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有效性。
                      5、上述各项承诺在北京中信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
                      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合伙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中的
                      5.58%,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8 年 6
                      2、上述股份锁定事项不妨碍本合伙企业履行本合伙企业
                                                                             2017 年   月 19 日
           股份限售承 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
北京中信                                                                     12 月 22 -2021 年 严格履行
           诺         协议》项下的潜在股份补偿义务。
                                                                             日        06 月 18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上市公
                                                                                       日
                      司股票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1、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大宗交易、协议等方式转让,
                      但法律法规允许北京中信转让的情况除外。
                      在此基础上,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
                      性,北京中信所持股份按以下方式分三期解除锁定:
                      (1)第一期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
                      CBCH II 2018 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解除锁定,
                      第一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CBCH II 2018 年度实现净
                      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北京中信通
                      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但不超过北京中信通过本
                      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的 28.00%;
                      (2)第二期股份应于 CBCH II 2019 年度盈利专项审核
                                                                                       2018 年 6
                      报告披露后解除锁定,第二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
                                                                                       月 19 日
                      =CBCH II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
                                                                        2017 年 -CBCH II
           股份限售承 净利润数总和×北京中信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
北京中信                                                                12 月 22 2020 年 严格履行
           诺         但不超过北京中信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总数的
                                                                        日       度盈利专
                      33.00%;
                                                                                 项审核报
                      (3)第三期股份应于 CBCH II 2020 年度盈利专项审核
                                                                                 告披露后
                      报告披露后解除锁定,第三期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北京
                      中信截至第三期末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北京中信
                      应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发行价格。
                      上述承诺事项中关于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及承诺
                      净利润数等定义,以北京中信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
                      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约定为准。
                      2、北京中信将严格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股份锁
                      定和解锁的约定。
                      3、上述股份锁定事项不包括北京中信因未实现盈利预测
                      承诺而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补偿。
                      4、本次重组完成后,北京中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1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如前述关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
                        规定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北京中信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北京中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蓝帆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大
                        宗交易、协议等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允许蓝帆投资转
                        让的情况除外。
                        2、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期末公司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蓝帆投资在本次交易
                        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蓝帆投
                        资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018 年 6
                        3、蓝帆投资将严格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股份锁 2017 年    月 19 日
           股份限售承
蓝帆投资                定和解锁的约定。                                     12 月 22 -2021 年 严格履行
           诺
                        4、上述股份锁定事项不包括蓝帆投资因未实现盈利预测 日         06 月 18
                        承诺而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补偿。                             日
                        5、蓝帆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前述股
                        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或无
                        偿划转不受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6、如上述需锁定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
                        期进行锁定。
                        7、如前述关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
                        规定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的,蓝帆投资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蓝帆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蓝帆集团、李振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完
                        成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017 年
                        2、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2017 年    12 月 22
蓝帆集团、 股份限售承
                        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 12 月 22 日-2019      严格履行
李振平     诺
                        定。                                                 日      年 06 月

                        3、上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19 日

                        转让或无偿划转不受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上述锁
                        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14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上海北信瑞
           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共青城胜恒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
                                                                                                    2018 年
           公司、                      承诺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2018 年   09 月 10
           江苏疌泉毅 股份限售承 月内,不转让承诺人所认购的股份,在此之后按照中国
                                                                                          09 月 10 日-2019       严格履行
           达融京股权 诺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日        年 09 月
           并购投资基                  行。
                                                                                                    09 日
           金(有限合
           伙)、
           国信国投基
           金管理(北
           京)有限公
           司、
           上海中兵国
           泰君安投资
           中心(有限
           合伙)、胡金
           龙

                          关于同业竞
首次公开
                          争、关联交                                                      2010 年
发行或再 蓝帆集团、
                          易、资金占 避免同业竞争                                         03 月 01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融资时所 香港中轩
                          用方面的承                                                      日
作承诺
                          诺

股权激励
承诺

                                                                                                    2018 年 9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018 年
           股份增持承                                                                               月 17 日
                          杨帆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09 月 17                 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 诺                                                                                         -2019 年
                                       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日
司中小股                                                                                            3 月 16 日
东所作承                                                                                            2018 年 9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018 年
诺         股份增持承                                                                               月 28 日
                          李炳容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09 月 28                 履行完毕
           诺                                                                                       -2019 年
                                       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日
                                                                                                    3 月 27 日



                                                                                                                        1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 年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018 年   11 月 12
           股份增持承
                        刘文静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11 月 12 日-2019        严格履行
           诺
                                  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日        年 5 月 11
                                                                                              日

                                                                                              2018 年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018 年   11 月 26
           股份增持承
                        钟舒乔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11 月 26 日-2019        严格履行
           诺
                                  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日        年 5 月 25
                                                                                              日

                                                                                              2019 年 1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019 年
           股份增持承                                                                         月 16 日
                        刘文静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01 月 16                严格履行
           诺                                                                                 -2019 年
                                  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日
                                                                                              7 月 15 日

                                                                                              2019 年 1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2019 年
           股份增持承                                                                         月 16 日
                        钟舒乔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 01 月 16                严格履行
           诺                                                                                 -2019 年
                                  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日
                                                                                              7 月 15 日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不适用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 50%以上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0%    至                              80.00%
动幅度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2,156.89   至                            26,588.27
动区间(万元)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4,771.26



                                                                                                                  16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元)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的 CBCH II 和 CBCH V 自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