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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担保未超过
公司持股比例,并且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
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军                 郭秀华                 杨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