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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
见: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为生产经营所需事项,是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的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郭信平、左玉立、侯红梅应按规定予
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军                 郭秀华                杨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