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
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
产 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
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
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
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
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