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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原购买价191,470,000元收回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
SDK-B-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公允、合理,有助于提高公司流动性,交易

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政府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经济环境和实际情况进行的
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军                 郭秀华                 杨    虹




                                                        2019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