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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7-08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7年8月22日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9日发出《关于公司2017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0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0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5:00至2017年9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名,

代表股份数为 520,18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5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69,543,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640,3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1,560,1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

    2、公司董事袁永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长袁

永刚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董事单建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

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董事冒小燕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监事费

利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授权委托监事翁长征先生代为出席并签

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 520,18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51,56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 520,18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51,56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 520,18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51,56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