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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8-02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关于购买资

产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停牌。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1 月 30 日先后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0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开市起转入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23 日、

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3 月 6 日、2018 年 3 月 13 日、2018 年 3 月 20 日先后

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一、公司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和承诺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且重组涉及的交易方

案细节谈判、尽职调查、法律和审计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

论证和完善,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原预计在 2018 年 3 月 23 日
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工作无法完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工作的顺

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承诺争取在 2018 年 4 月 23 日

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多家主体。交易

标的均为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为境外上市公司,与

本公司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最终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基本确定交易框架,并正就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及交易协议

条款进行密切谈判,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

商、确定和完善,尚未最终确定。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工作进展

    公司已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

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担任本次重组

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紧张开展各项工作,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在积极准备中。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目前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国家商务部、江苏省发改委等的审批或备案。



       三、停牌期间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自停

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

报,且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及审计等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各项工作,公司

正在与交易对方之间就交易方案细节及交易协议条款进行密切谈判中,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在准备中。



       四、停牌期间的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

财务顾问、法律、审计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

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