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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7-13  

						             东山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拟
提交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大
尺寸显示业务相关资产并签署意向性协议的议案》之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相关资产是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聚焦主业的经营战略,能够优化产业
布局、整合资源,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我们对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相关内
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7 月 7 日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东山精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罗正英                              姜   宁



          高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