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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8-16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6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会

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

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5:00至2018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1,235,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 6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624,273,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6%;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6,961,3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9,000,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

    (2)公司董事赵秀田先生、单建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均

授权委托董事冒小燕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 及

其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 721,23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99,000,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追加

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 721,23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99,000,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票 721,235,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99,000,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